工程建设地点: 平乐县阳安乡平口水库范围内。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3923.13m²,总建筑面积5002 m²,容积率0.22,绿地率46.04%。新建一座日供水量为5万m³/d给水厂,配套供水管网169km,供水管网设4座加压泵站。主要建设内容有水源保护区建设、供水厂房、净化消毒设施、停车场、机动车位、充电桩、围墙等。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平乐县平口水库引(调)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本招标项目作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①平乐县平口水库引(调)水工程中的建筑工程(水厂结构、管网结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功率226.6kWp、加压泵站、自控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水厂工艺、管网工艺),临时工程(管网支护、施工围挡、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它临时工程)等;
②上述建设项目的施工图(技施设计)阶段勘察(测)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准备(不包括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管理(总承包方)、完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质保期内相关问题处理等过程进行总承包(不含监理和业主开展的检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承担本工程的采购、施工工作,其资质等级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派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可以由任意一家施工单位派出或二家施工单位共同派出;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满足[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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