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长清区大学城实验初级中学(丁香路校区) 扩建 (二期) 海绵城市,招标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济南城发西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清区大学城实验初级中学(丁香路校区) 扩建 (二期) 海绵城市。
2.项目概况:位于济南市长清区明德大道以东、海棠路以西、丁香路以南,项目建筑面积约9427.19m2。
3.招标单位:济南城发西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蓄水模块及相关管线、蓄保水基材、蓄水模块用电等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验收、保修、养护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项目要求
1.服务要求
(1)流量控制目标:为减缓学校内涝、减少马路行洪,设计利用生物滞留设施、蓄水模块等设施控制径流体积,起到延长汇流时间,同时削减径流峰值流量的作用,实现3年一遇暴雨,峰值出现时间延长不低于10min。
(2)体积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7.7mm。根据暴雨强度公式计算,该雨量约为0.5年一遇1小时降雨量(27.4mm)。
(3)径流污染总量控制目标:径流污染控制包括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总氮(TN)及总TP指标等,本项目采用SS总量去除率作为径流污染控制指标,主要通过生物滞留设施、植被缓冲带等生态处理设施及过滤设施、调蓄池等非生态处理设施,将年SS总量削减率控制在不低于60%的水平。
(4)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为节约用水,充分利用处理后雨水,综合考虑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和海绵城市开发的空间,确定本项目年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
(5)工程措施主要采用蓄保水基材、蓄水模块等海绵措施。为增强绿化带的滞水能力,将部分绿地下方增设蓄保水基材,雨天收集地面水作为收集设施,之后在阳光照射之下蒸发并再次回到大气之中。蓄水模块具有削减峰值流量的作用,雨水可回用于绿化灌溉、冲洗路面和车辆等。
(6)雨水渗透设施应保证其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埋在地下的雨水渗透设施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不应小于5m,且不应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产生影响;雨水渗透不应对学校环境产生危害,地面入渗场地上的植物配置应与入渗系统相协调,各入渗设施与生活饮用水储水池的间距不应小于10m。
(7)雨水入渗系统宜设置溢流设施;雨水进入埋地雨水渗透设施之前应经尘沙和漂浮物拦截处理。
(8)蓄水模块与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3m,并应设置检查口或人孔;蓄水模块设于机动车行道下方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池,设于非机动车行道及绿化带下方时,可采用塑料模块或硅砂砌块等型材拼装组合,且应采取防止机动车误入池上行使的措施。
(9)雨水回用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严禁回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供水管道可采用塑料和金属复合管、塑料给水管或其他给水管,但不得采用非镀锌钢管;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应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0)蓄水模块基坑开挖应预留安装空间,基坑四周建议预留1m工作面,不得小于0.7m工作面;施工方应保证开挖及回填的边坡作业安全,布置合理有效的安全提示设施;开挖工作前应对原有的市政管线进行摸排,自行探明并避让。
(11)海绵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济南市海绵办及所在区域行政主管部门对海绵城市工程验收的所有标准及要求,同时应保证自身具备海绵办要求的相关施工资质或许可,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并于在建单位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验收,因上述原因导致验收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2)海绵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各阶段留存好相应的影像资料,并在竣工前提前准备好符合验收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书面资料,同时应具备竣工图深化设计能力,竣工图绘制等相关技术工作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3)其他未尽事宜详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说明、相关规范及地方要求。
3.服务工期:项目合同工期为30个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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