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2024年锡山区普通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4年锡山区普通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4年锡山区普通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山行审投[2024]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6.67%、其他国有:33.33%、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 | ||||||||||||||||||||||||||||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辖区内凌云公寓、恒大绿洲一期、金色庭院、芙蓉山庄A区、金瑚湾世家一期、金瑚湾世家二期、宜东苑南区、宜东苑北区、红豆财富广场南区、红豆财富广场北区、东港花苑一期、东港花苑二期、明瑞花园、五洲国际幸福湾、隆达苑三期丰泰苑、东坊雅居、名都花苑共计18个住宅小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室外给水管道DN100-DN300给水管道总长约16公里,覆盖待改造泵房20个(方案优化整合后计划改建泵房17个,包含原址改造、合并、废除及另择址改建)。本次改造工程涉及的户数约9000户。 | ||||||||||||||||||||||||||||
2.1.3合同估算价:3500.0万元 | ||||||||||||||||||||||||||||
2.1.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竣工日期:2026年06月25日 | ||||||||||||||||||||||||||||
2.1.5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自2023/06/1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6/1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3/1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 16:00 时至2025年06月16日 23:59 时 |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9时30分 |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7.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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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0日 |
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2024年锡山区普通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2024年锡山区普通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4年锡山区普通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山行审投[2024]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6.67%、其他国有:33.33%、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 |
工程规模:工程涉及凌云公寓、恒大绿洲一期、金色庭院、芙蓉山庄A区、金瑚湾世家一期、金瑚湾世家二期、宜东苑南区、宜东苑北区、红豆财富广场南区、红豆财富广场北区、东港花苑一期、东港花苑二期、明瑞花园、五洲国际幸福湾、隆达苑三期、丰泰苑、东坊雅居、名都花苑共计18个住宅小区。新建室外给水管道DN100-DN300给水管道总长约16公里,改造泵房20个。本次改造工程涉及的户数约9000户。 |
计划监理期限:360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61.2 万元 |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
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信誉承诺书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2)1)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仅适用于总监理工程师】)。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不得有外聘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工地。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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